近日,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布,我校教务处荣获“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教育部自2001年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来,逐步完善学历证书注册制度,健全注册管理系统,开展回登1991年至2000年已颁发学历证书,补充毕业生电子图像内容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又逐步实施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建立起高等教育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程动态的学籍学历电子网络管理体系。为表彰先进,推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教育部在2011年下半年决定在全国评选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经过各省推选,全国有265个单位获得“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其中江苏省有17个集体获此殊荣。
我校教务处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多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各教学单位大力支持配合下,教务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制度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学籍学历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学籍学历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使我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数据报送及时无误,高质量地完成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发放等各环节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