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我校在文渊楼报告厅举行《廉政准则》学习报告会。校党委书记陈明辉作专题报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史顺良主持报告会。全校中层干部和机关科级以上人员参加了报告会。
今年一月十八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举措。陈明辉从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廉政准则》的主要特点和基本内容、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陈明辉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提出的基本要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切实加强党对高校领导,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保证。陈明辉还结合翔实的事例,着重就《廉政准则》中“八个禁止,52个不准”逐条进行讲解。在谈到如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时,陈明辉指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贯彻《廉政准则》摆上重要议程,要将《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纳入到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还要结合我校实际细化《廉政准则》,增强《廉政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作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表率,学校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史顺良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报告会精神,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也要防止出现“《廉政准则》跟我关系不大”、“制度、程序太麻烦”等错误认识。

校党委书记陈明辉作专题报告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史顺良主持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