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海工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经审核,共有174人通过岗位编号1(辅导员)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岗位编号2及岗位编号3,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现就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证明材料
1.应聘人员在8月16日下午4点前到淮海工学院人事处(苍梧路59号校本部行政楼308室)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协议书、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经历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
2.凡考前、考中、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其报考资格随时取消,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时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时间120分钟,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8月16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到淮海工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8)领取准考证。
2.心理测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上机考试,心理测试报告需合格,因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笔试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人员参加心理测试。通过心理测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8分钟,3道题。时间:8月18日(星期日)上午8:00,地点在会议中心东海厅,请考生在7:30前报到抽签。
联系电话:85895084
海工学院人事处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