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法学院在讲堂楼报告厅举行2010级学生“学涯导师”见面会,35位“学涯导师”和全体2010级学生、转入法学院的6名2009级学生参加了师生见面会。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吕振华主持。
法学院院长杨雪英教授在见面会发表讲话,杨院长首先向与会师生介绍了实施导师制度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她说,中央16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出台后,在高校范围内逐步形成了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机制的共识,实施本科生“学涯导师”制大学生教育管理最有效的途径之一。随后,杨院长对法学院实施导师制以来的工作做了简要总结,她强调,导师制实施一年来,导师们切实履行职责,对学生在学业、思想、生活等各方面给予悉心指导,涌现出许多导师关心学生的感人事迹,学校校报曾专门报道过法学院“学涯导师”帮助、指导学生的事例。见面会上,杨院长对全体导师和学生分别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她希望法学院全体师生同心协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学涯导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院风学风建设、提高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黄金虎就2010级“学涯导师”选聘、分配原则作了说明,并向同学们逐一介绍了诸位导师。
导师见面会在和睦、温馨的氛围中落下了帷幕,在最后的自由交流中,同学们与导师积极互动,气氛热烈而轻松。通过此次的导师见面会,使2010级学生对导师制有了初步的了解,相信在亦师亦友亦亲人的导师们的陪伴下,2010级学生们的大学学习、工作和生活将会更加精彩而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