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校纪委于9月至11月对全校各单位(部门)2016年以来组织进行的招标采购及验收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学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史顺良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组。在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前,史顺良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检查工作,并提出明确的检查要求。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10月底,各单位(部门)按要求完成了自查工作,并形成了书面的自查报告。11月8日至10日,由校纪委、招标办、机关党委、审计处、财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两个检查组,重点对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应用技术学院、分校区管委会、资产处、饮食服务总公司等7个单位(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咨询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细致地从各个侧面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和潜在风险漏洞,分别梳理了7个单位(部门)存在问题共27条、提出整改建议26条。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部门)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招标采购验收工作的规范意识越来越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组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11月20日、28日,12月4日举行了意见反馈会,分别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各单位(部门)及时上交问题整改方案。
通过这次招标验收专项检查,起到了延伸监督触角、传导责任压力、规范校园经济秩序的良好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