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团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举办的全省高校挂职团干部第三批总结表彰大会暨第四批工作培训会在南京举行。会上,我校团委组宣部部长黄吉庆同志被授予“江苏省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2013年从全国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团省委联合省委教育工委选派了70名高校团干部赴新疆和省内县级团委挂职锻炼。我校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号召,选派校团委黄吉庆同志赴赣榆县担任团县委副书记。挂职期间,该同志立足岗位,主动作为,在校党委、行政及有关部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依托学校资源,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学校与地方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帮助地方团委解决实际困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