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是我国第10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下午,学校在学术会议中心东海厅举行仪式,聘任河海大学总法律顾问、行政法专家邢鸿飞为兼职教授。校党委书记许峰出席聘任仪式,并为邢鸿飞颁发聘书。聘任仪式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申欣教授主持。

许峰介绍了我校整体发展情况和法学专业学科建设情况,对邢鸿飞教授加入江苏海洋大学,担任我校兼职教授表示欢迎,并对邢鸿飞教授指导我校法学学科和专业建设表示感谢。

人事处处长蒋廷臣宣读聘任决定。许峰为邢鸿飞教授颁发了聘书。

邢鸿飞教授以《行政权行使方式的变革》为题作学术报告,报告系统回溯了行政权的产生发展和变革的历史,揭示了发展规律和变革方向,阐述了行政权限束的基本理论问题,并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展开讲解。在场的法学系教师和学生代表就“枫桥经验”、宪法适用、监察权设置等问题向邢教授提问交流。邢教授结合法理、事理和案例为在场师生解疑答惑。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申欣教授主持聘任仪式
人事处、社会科学处、文法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法学系师生代表参加聘任仪式。
专家简介:
邢鸿飞,男,汉族,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先后在南京大学、河海大学任教,曾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系主任、河海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系主任、河海大学法律系系主任、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河海大学校长助理。现任河海大学总法律顾问。
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现致力于公用事业法、国际河流法的研究。
出版《官僚与官僚制——中国传统官制的精神及表现》《公用事业法原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行政法规制研究》《跨界水治理法律问题研究》等代表性学术著作;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等主流期刊发表《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性》等学术论文百余篇;主持“政府购买模式运行的行政法规制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十项;承担、主持政策法律类应用科研课题三十余项。担任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第一第二届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政协法律顾问、江苏省及南京市等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多项学术及社会兼职。2000年,荣获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全省10名)称号。2020年,获司法部“全国优秀法律顾问”(全国99人)表彰。